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,分东区、西区、南区,总面积2.3平方 公里;宁波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设立,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,首期开发建设2平方公里并于2003年10月份封关运作;2004年8月,批准宁波进行区港联动试点,设立宁波保税物流园区,规划面积0.95平方公里,2005年8月30日,宁波保税物流园区正式通过由国家联合验收组的正式验收。
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政策既有共同的方面,也有各自的优势。两区都享有“免证、免税、保税”政策,由海关实行特殊监管,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、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。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、国际贸易、仓储物流三大主体功能;出口加工区具有出口加工功能。保税物流园区也享受“免证、免税、保税”和国内货物进区退税政策,主要是物流功能。
宁波保税区、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实行统一管理,功能政策互补,产业联动发展,是中国大陆投资环境最优越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之一。两区管委会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,并实行合署办公。保税物流园区也由保税区管委会进行管理。
到目前为止,已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区内设立企业5000多家,注册资金达40多亿美元,其中外商投资企业855家,合同外资29亿美元。引进高科技项目171个,总投资24.3亿美元。目前,区内已初步形成计算机产业群、半导体光电产业群、精密机械产业群、留学生创业企业群、软件产业群和国际贸易、仓储物流企业群,2005年5月,我区还被信息产业部批准为国家(宁波)集成电路产业园,成为华东地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高地和重要的进出口物流集散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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